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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各院、部、中心,各部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警示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真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扎实推进清廉校园建设,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1月。

三、主要内容

(一)领导干部为广大党员上一次廉政党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挥主要负责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用,校领导为分管联系单位或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上党课,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本级党员上党课。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以狠刹奢侈浪费歪风为重点开展一次作风大整改活动。学校统一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发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照自查,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结合起来,开展作风大整改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三)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近年来各类监督检查、运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风险,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通过风险排查和防范,出台和修订一批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四)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学校邀请有关专家到学校“廉政讲坛”,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专职纪检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组织廉政专题培训,加强党员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廉洁从政从教从学的思想基础。

(五)开展一次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节俭自律”为主题的廉政教育作品创作活动(具体活动通知另附)。结合清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教育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培育师生清廉价值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安排落实本次“警示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和要求,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抓深抓实。

(二)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群体有不同的教育手段,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效果导向,克服和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流于形式,做到内容实、形式新、效果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各种平台、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情况,要通过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平台和学校宣传网站等做好宣传工作,为扎实有效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及时领取和报送相关材料。党办、校办、人事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在《通知》发放当日到纪检监察室领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做法、效果、亮点等进行提炼总结,报送到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后宇金,联系电话:65916990,电子邮箱:602573225@qq.com。

                                                              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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