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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当前反腐败领域的几个认识误区

作者: 时间:2019-12-18 点击数:

催利民(陕西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

一个时期以来,随着高压反腐的推进和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围绕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方式、效果及走向等,一些混淆视听的错误认识甚嚣尘上。尽管对大多数人来讲,这些看法主要是认识问题,但绝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淆视听、恶意炒作和故意误导,有的可能他们本身就是腐败分子,其目的无非是想让正在拧紧的作风建设发条松下来,让正在发力的反腐败战车停下来。对此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保持政治定力。

一、警惕“节点拐点论”,确立“利剑高悬观”

所谓“节点拐点论”,就是认为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标志,反腐将以治标为主转向以治本为主。显然,这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重误判。这是由于,其一,衡量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不是看已经查处了多少腐败分子,打了多少“老虎”,而要看腐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治标的任务还远未结束。所以,现阶段仍然要以治标为主,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为首要任务。其二,强调以法治思维推进反腐败斗争,绝不意味着强化治本而放松治标,绝不意味着反腐从“打虎治标”进入“治本时间”,而是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坚决惩治与有效预防的结合。其三,无论什么时候,建设廉洁政治都必须始终利剑高悬,任何时候一旦放松了治标,治本措施都将难以有效落实。所以反腐败斗争的未来路径,应是体现标本兼治理念的可持续反腐,是强力治标下的有效治本,是突出治标与深化治本的统一。

二、警惕“联手反扑论”,确立“严防反弹观”

所谓“联手反扑论”,就是认为随着“打虎”力度不断加大,腐败分子决不会坐以待毙,为保护既得利益,必然负隅顽抗,甚至联手反扑,抵制反腐败斗争的开展,使反腐败前景难卜。这是对反腐败前景的不当担忧,也是对腐败势力的肆意夸大。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一针见血地指出:“‘联手反扑论’的要害是将反腐败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看成官员与官员对垒的权力斗争,看成两者都可能被对方制服的力量博弈,否定党和国家及其反腐败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正当性。”反腐败原本是一场人民利益与贪腐势力的较量,只有坚决打击,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才能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才能使党员干部“见不善如探汤”,筑牢“防火墙”,套紧“紧箍咒”,远离“高压线”。所以,纵使有一些不自量力者联手“反扑”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松反腐带来的“反弹”,那将意味着“苍蝇”与“老虎”们很快会卷土重来,意味着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所有成果都会付诸东流,这才是反腐败的真正危险!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必须以壮士断腕、舍我其谁的政治勇气和历史责任感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警惕“限时赦免论”,确立“有贪必反观”

所谓“限时赦免论”,就是认为以当前某个时间点为界,凡是在此之前的腐败问题,只要认错、退赔,一律既往不咎;而此后一律建章立制,从严惩戒。这是建立在“无官不腐”或者“大多贪腐”错误预设基础上的误判,是一种丧失原则的实用主义反腐态度,也是一剂异想天开解决严峻腐败问题的幼稚“处方”,根本无助于医治腐败之病。这种观点。其一,于法无依,违背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精神;其二,于理无据,是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纵容;其三,于情难容,与广大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期望背道而驰,伤害群众感情;其四,于行不通,这种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的折中之举,与坚定反腐的大局格格不入,看似可能消解反腐败的阻力,但在实践中只能是饮鸩止渴,收效甚微,起不到对腐败分子应有的震慑作用。

四、警惕“影响发展论”,确立“有力保障观”

所谓“影响发展论”,就是认为当下开展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重影响地方经济,阻碍了改革发展。这是对反腐败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关系的曲解,也是对反腐败价值目标的否定,更是一些既得利益者混淆是非、妄图继续钱权交易的借口。腐败是改革的阻力,是发展的破坏力,这是不容质疑的。至于当前一些领域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高档餐饮、奢侈品等行业的萎缩,其原本原因就是公款乃至腐败支撑起来的“虚胖”和畸形,是社会肌体健康持续运行必须切割的毒瘤,并不是整治“四风”和反腐败带来的“滑坡”,而是理性的回归,是“挤泡沫”的结果,是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调整和优化。反腐败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唯有零容忍反对腐败,才能最大限度削减各种腐败行为对经济建设的阻碍,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才能不断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反腐败与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与同步推进。

五、警惕“权利角逐论”,确立“民心所向观”

所谓“权利角逐论”,就是认为反腐败是不同派系之间的权力斗争和政治博弈,是一种铲除异己的选择性反腐。这是对反腐斗争性质的偏狭和错误认识,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浅薄,甚至是别有用心者的肆意歪曲或恶意攻击。当前的反腐败,绝不是出于某一派系权利博弈的需要,也绝不是暂时赢得民心的“权宜之计”或“面子工程”,更不是个人荣辱的问题。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这场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广大人民与腐败分子的斗争。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四大考验”、防范“四种危险”的必然要求,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政治决策和治国方略,是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刮骨疗毒之举,关乎执政之基、民心所向,必须倾注全力,动真格,抓长期。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事关党和国家兴衰成败与长远发展的宏达视野,来认识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同时,要把反腐败纳入法制轨道,依靠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

六、警惕“小题大做论”,确立“抓早抓小观”

所谓“小题大做论”,就是认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各项关乎领导干部日常生活的“禁令”多了、严了、具体了,原来不是问题的小事情如今也成了大问题,觉得是“小题大做”了。这是从严治党理念的匮乏,是缺乏规矩意识、律己不严的体现。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小事不抓,大事不成。“小问题”也会引发“大祸端”,“小转变”也会带来“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各项“禁令”,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都体现了抓早、抓小的精神。当前“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必须弛而不息地打好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七、警惕“为官不易论”,确立“严守规矩观”

所谓警惕“为官不易论”,就是认为在高压反腐、禁令连出的背景下,约束太多、监管太严、处理太重,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这是对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的不习惯,是对回归清正廉洁公仆本位的心理抵触,更是一些干部权力观错位、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淡薄,是骨子里的私心杂念作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使之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对此“感到羞耻”!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让党规党纪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促其自觉讲纪律、严格守规矩。要积极倡导正确的“为官难易”观,努力营造“清廉则易、贪腐则难,奉公则易,谋私则难”的从政生态,让干事者襟怀坦荡、后顾无忧;让贪腐者忧心忡忡,寸步难行。

八、警惕“难以承受论”,确立“同仇敌忾观”

所谓“难以承受论”,就是认为大规模反腐引发的“老虎井喷”现象极有可能超出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产生意料之外的反效果,即从拥护、支持反腐走到另一个极端:由痛恨少数腐败分子发展到否定整个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进而否定党的执政合法性。这是杞人忧天、颠倒黑白,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是在为一些贪腐失范的权力创造更多利益掠夺的舆论空间。须知,面对高压反腐,真正难以承受的是腐败,不是反腐败!人民群众对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是发自内心支持和拥护的,因为腐败不仅严重伤害党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腐败是一场攻坚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同仇敌忾,坚决惩治腐败,而不能有任何“适度容忍腐败”的意识。

九、警惕“打击过头论”,确立“不设指标观”

所谓“打击过头论”,就是认为打“虎”打很了,干部查多了,过头了,“抓了那么多人,让人心寒”,搞得干部人心惶惶,人人自危。这是“农夫对蛇的同情”,是对腐败分子的变相保护,是对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方略的消解,是完全罔顾事实、无视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歪论。过头不过头,要让人民来评价。面对高压反腐,只有那些心中有鬼的人,才会感到凛凛寒气。腐败分子越“寒心”,人民才会越舒心,越说明中央铁腕治腐果断有力。何况,尽管一个时期以来查处了一大批的腐败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按理说腐败行为应该有所收敛,但实际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并没有停止。如王岐山同志所讲:“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所以,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必须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不设指标,没有上线,加大重典治吏力度,才能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十、警惕“运动刮风论”,确立“弛而不息观”

所谓“运动刮风论”,就是认为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来势确实凶猛,但可能就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不会持久,这是对持之以恒反腐败的曲解,是一些心存侥幸者指望这阵风早点过去、尽快画上句号的急切期盼。其实,对于干干净净干事的干部,这个句号早已画了;对于有问题的人,只要一天没有被揪出来,就永远是逗号。因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于“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这便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它不是时刮时不刮的风,而注定是一场永不停歇的斗争,必须弛而不息、久久为功。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就如王岐山同志所讲:这仅仅是新的开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来源: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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