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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巡察办职能

作者: 时间:2019-12-11 点击数:

纪检监察室、巡察办职能

纪检监察室是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专责监督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巡察办是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巡察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

一、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能

)监督检查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校内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对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3.贯彻落实执行上级以及学校决策部署、决议决定、规章制度情况,对校内单位及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对重要关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责监督。

4.监督检查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等工作情况

)信访及纪律审查工作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检举控告和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负责学校党员和党组织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违纪违规党员和党组织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3.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单位和个人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报告查处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三)廉宣传教育工作

1.统筹协调学校廉政宣传教育及廉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廉政之窗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理论和学术支持。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协助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迎检工作

3.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及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考核

(五)其他工作

1.负责纪检工作相关数据资料统计上报、档案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巡察办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统筹、协调、指导校内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负责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校内巡察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移交,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六)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组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七)负责巡察工作材料、信息处理、新闻宣传工作和材料上报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牵头职能

(一)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

五、协同职能

(一)协助校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配合做好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校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实施工作。

(二)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述责述廉、民主测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工作,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配合上级以及校内相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监督、调查、处置,并配合做好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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